各系、部,各任课老师:
本学期期末考试安排在2018年6月19日至6月22日进行,6月11日至6月15日进行随堂考试(含技能考核、开卷考试、作业考试等形式)。现将期末考试命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试卷命题要求
(1)时间要求:考试命题工作在2018年5月10日前完成。任课教师于5月14日前,提交试卷电子稿到所在系部;系、部汇总后,5月16日前将统考电子稿送教务处统一印刷。
(2)考试内容范围:课程教学大纲全部内容,包括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的掌握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专业课试题要突出基本技能的测试,考试方式以技能测试为主。原则上每班统考课程不超过三门。
(3)试题结构要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全面测量学生应具备的知识与技能,做到客观题与主观题有机结合。
(4)根据命题要求:系、部指定各课程的命题教师,按照样卷格式要求出卷,附上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试卷版面数一般为1个版面,不要超过2个版面】
(5)试题由各系、部审核,编排,汇总。试题的份量以考试时间100分钟为适量。未经教务处批准,不得延长考试时间。
2、试卷保密管理
(1)加强试题的保密工作。命题、审题、印刷和保管等接触试题的所有人员,必须严格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学生暗示或泄露试题内容,违者要追究责任,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谁出卷,谁负责】
(2)各系部应做好试卷的登记审查工作。试卷在印刷过程中,由教务处安排专人负责监印并负责保管。
(3)打印、印刷过程中用过的、与试题有关的废纸、蜡纸等要及时销毁。
3、注意事项
(1)随堂考试原则上安排在考试周的前一周进行,如有要求提前考的,需经所在系、部同意,报教务处备案。
(2)学院统一安排闭卷考试,不得安排开卷考试在考试周进行。
(3)出卷老师应仔细校对试卷,如试卷出现明显错误,答案留在试卷上,或者试卷明显达不到考核要求的,在本系、部内通报批评。未按要求出卷者,出卷津贴减半。给学生的复习题不能低于考试题目量的10倍。否则,一经发现,全院通报批评。
教务处
2018-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