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学期期末考试安排在2012年元月4日-6日举行,现将期末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监考表
请各系组织分发。
2、考生须知
1)考生考前20分钟进入指定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允许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并作旷考处理;考试30分钟后,才准交卷出考场,不得中途出考场。
2)学生必须携带学生证进入考场,并放在桌子右上角,备查。考生桌面,抽屉及附近不能有任何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草稿纸由学校统一提供。
3)考生必须按规定座位就座,否则,取消其考试资格,相关课程的期末成绩无效。
3、教师须知
1)请监考老师按考试时间要求提前15分钟到达考务办公室[C201]领取试卷,不得迟到;
2)监考时间原则上不准调换,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在考试前一天提出申请,经教务处长批准同意后方可调换,请老师配合;
3)旷监考一律按教学二级事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