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高职院校:
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重点建设江西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的通知》(赣教高字〔2008〕99号),今年将启动第二批江西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作。现就专家现场考察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察内容
按照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重点建设江西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的通知》提出的“江西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评审标准”,重点考察各申报学校的建设环境、领导能力、综合水平、教育改革、专业建设、社会服务等六个方面的情况。
二、考察方法
专家组对14所学校逐校进行现场考察。考察方法主要有:听取学校汇报、审阅申报材料、核查有关文件和资料、召开专业负责人座谈会、实地察看校园环境和办学条件。
三、考察时间
现场考察安排在5月6日下午至14日进行,共分2个考察组,每校考察时间为1天。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组
申报学校
| 考察时间
|
江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 5月6日下午至5月7日上午
|
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 5月7日下午至5月8日上午
|
江西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院
| 5月8日下午至5月9日上午
|
九江职业大学
| 5月9日下午至5月10日上午
|
宜春职业技术学院
| 5月11日
|
江西工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 5月12日
|
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
| 5月13日下午至5月14日上午
|
第二组
申报学校
| 考察时间
|
江西工程职业学院
| 5月6日下午至5月7日上午
|
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5月7日下午至5月8日上午
|
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 5月8日下午至5月9日上午
|
江西经济管理职业学院
| 5月9日下午至5月10日上午
|
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
| 5月10日下午至5月11日上午
|
江西生物科技职业学院
| 5月11日下午至5月12日上午
|
江西陶瓷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
| 5月13日
|
四、其他事项
1、5月6日上午,专家组集中学习、培训(地点另行通知)。
2、现场考察结束后,专家组对各校形成书面考察意见,并于5月17日向省教育厅集中汇报。
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江西省财政厅办公室
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江西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评审标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