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职成字〔2010〕14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各高职学院中专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提高德育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以“弘扬民族精神,树立职业理想”为主题的第二届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内容
本届竞赛包括五类十项比赛:
1.征文类比赛(4项)
项目:“中华民族共命运、心连心” 征文比赛;“创业之星”征文比赛;“资助政策助我成才”征文比赛;“我身边的诚信” 征文比赛。
2.设计类比赛(1项)
项目:“职业生涯规划”设计比赛。
3.摄影类比赛(1项)
项目:“职业和生活中的美”摄影比赛。
4.FLASH动漫类比赛(2项)
项目:“荣与辱”动漫比赛;“生命•安全•和谐”动漫比赛。
5.展示类比赛(2项)
项目:“心绣未来”演讲比赛;“职业礼仪”表演比赛。
二、参赛形式
本届竞赛采用学校初赛、省级竞赛的二级形式进行。经参赛学校初赛选拔出来的作品参加省级竞赛,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竞赛,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决赛。
省级竞赛由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
全国决赛由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教育部将举行颁奖活动,为决赛获得优异成绩的学生、教师、学校颁发作品奖、指导奖和组织奖。
三、组织领导
1、主办单位:江西省教育厅
承办单位:江西省职业教育学会
2、竞赛活动由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组织委员会统筹领导。组织委员会构成如下:
主任委员:彭世东(省教育厅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副厅长)
副主任委员:邓 弘(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处长)
委 员:钟显东(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副处长)
陈迎荔(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副处长)
傅小军(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副处长)
罗红卫(省教育厅社政处副调研员)
王继春(江西职教学会副秘书长)
黄小华(南昌市教育局副局长)
黄福林(九江市教育局副局长)
缪晓波(景德镇市教育局副局长)
邱瑞根(萍乡市教育局副局长)
胡建华(新余市教育局局长)
余 翀(鹰潭市教育局副局长)
黄元魁(赣州市教育局副局长)
李筱珍(宜春市教育局副调研员)
胡顺华(上饶市教育局副局长)
彭晓雁(吉安市教育局副局长)
万念駨(抚州市教育局副局长)
徐 强(南昌市教育局职教研究室主任)
四、相关要求
1、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及时转发并在所属网站上公布本通知,以多种形式发动学校积极参加此项赛事。
2、请各参赛学校于5月10日前将学校组委会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报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3、各参赛学校要将组织竞赛活动作为贯彻落实中央8号文件和《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的一项有力措施,按照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要求,发挥德育课主渠道作用,在文化课、专业课中渗透德育,把“文明风采”竞赛与和谐校园建设有机结合,组织多种形式的德育实践活动,选拔推荐作品、建好竞赛数据库,积极参加省级竞赛。
4、学校初赛、省级竞赛、全国决赛参赛办法和各项竞赛具体要求见附件。
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组织委员会办公室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第二职业学校(南昌市西湖区兴隆巷112号)
邮 编:330009(邮件请注明:“文明风采”的字样)
联 系 人:黄 勇,联系电话:13767148929
袁望培,联系电话:18979122158
电子邮箱:ncez_01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