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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征集评选中等职业教育优秀多媒体课件的通知(赣教职成字〔2009〕40号)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09-11-10 [来源]: [浏览次数]: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普通中等专业学校、高职院校(中专部):

为加强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和优质教学资源共享建设,提高教育教学的信息化水平,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征集评选中等职业教育优秀多媒体课件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09]40号)文件要求,决定面向全省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教育科研机构征集优秀多媒体课件,并组织参加全国中等职业教育优秀多媒体课件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通过开展中等职业教育优秀多媒体课件的征集评选活动,评选出一批优秀多媒体教学课件和多媒体学习软件,鼓励教师利用网络及多媒体手段,生动灵活地表现教学内容,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学习热情和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的能力,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增强教学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

二、组织领导

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负责中等职业教育优秀多媒体课件征集评选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相关组织工作。

三、征集说明及要求

1、课件作者: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教育教研机构教师和研究人员。

2、课件范围: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文化基础课、专业课、实训课的多媒体课件。其中,德育课、文化基础课课件应依据中等职业课程改革国家规划新教材制作。

3、课件要求:此次征集的课件包括多媒体教学课件和学习软件,可为单机版或网络版。作品应将图、文、音、视、动画等表现方式有机结合,为可执行文件,格式、开发软件、大小、时长不限,应易于安装、运行和卸载。单纯的PowerPoint等电子讲稿类不属于此次征集范围。申报课件应为原创作品,资料的引用应注明出处。作品如引起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其责任由参评作者承担。

4、报送数量:每个中等职业学校至少报送1个课件,最多限报3个;每个职业教育教研机构最多限报3个。

四、课件评审及奖项设置

1、课件评审。我厅将组织专家对选送的课件进行评审,评选出的优秀多媒体课件将向全省通报,并公布在教育厅相关网站,供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师生学习和使用。

2、奖项设置。本次课件征集活动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获奖比例为:一等奖10%,二等奖20%,三等奖30%,其余为优秀奖;每个课件作者最多限3人。依据各设区市组织学校参加省级竞赛作品数量、质量的综合情况评选优秀组织奖。原则上按全部参赛课件总数的50%选送教育部参加全国中等职业教育优秀多媒体课件评选。江西省职业教育信息网(www.jxzcj.cn)刊登本竞赛通知和获奖名单。

五、申报要求

1、申报材料:申报的课件以光盘形式报送一式两份,附带申报表(附件)一式两份。

2、申报时间和方式:各地市所属学校、职业教育教研机构单位或个人的课件,由各设区市教育局统一报送;各普通中等专业学校、高职院校(中专部)的课件直接报送。参赛课件请于2009年11月30日前,报送至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逾期不予受理。邮政地址:南昌市北京西路69号;邮编:330046;联系人:杨高安;联系电话:0791-6227544。

附件:中等职业教育优秀多媒体课件申报表.doc 二○○九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