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09年秋季精品课程师资培训计划的通知
教高司函〔2009〕1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
根据《关于实施精品课程师资培训项目的指导意见》(教高司函[2007]175号)的要求,为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工作,使国家精品课程发挥应有的示范作用,促进优质教学资源的广泛应用和共享,不断提高高校教师的教学水平,经研究,现将质量工程项目2009年秋季精品课程师资培训计划公布如下:
序号
| 精品课程高级研修班
| 培训时间
| 主讲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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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微观经济学
| 9月18日–20日
| 刘东 (南京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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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数据结构
| 9月18日–20日
| 耿国华(西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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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比较文学与外国文学史
| 9月25日–27日
| 孙景尧(上海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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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普通化学
| 9月25日–27日
| 吴庆生(同济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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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财务管理
| 10月16日–18日
| 杨淑娥(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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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遗传学
| 10月16日–18日
| 乔守怡(复旦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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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公司治理
| 10月23日–25日
| 李维安(南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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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电路
| 10月23日–25日
| 罗先觉(西安交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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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写作(高职)
| 10月30日–11月1日
| 尹相如(昆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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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计算机组成原理
| 10月30日–11月1日
| 唐朔飞(哈尔滨工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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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审计学
| 11月6日–8日
| 陈汉文(厦门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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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化工原理及实验
| 11月6日–8日
| 贾绍义(天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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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企业会计学
| 11月13日–15日
| 赵惠芳(合肥工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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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数学分析
| 11月13日–15日
| 陈纪修(复旦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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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刑法学
| 11月20日–22日
| 孙国祥(南京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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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计算机操作系统
| 11月20日–22日
| 刘乃琦(电子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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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管理会计
| 11月27日–29日
| 吴大军(东北财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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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通信原理
| 11月27日–29日
| 杨鸿文(北京邮电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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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项目管理学
| 12月4日–6日
| 戚安邦(南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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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数理统计
| 12月4日–6日
| 何书元(北京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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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财务分析
| 12月11日–13日
| 张先治(东北财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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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软件工程
| 12月11日–13日
| 齐治昌(国防科学技术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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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精品课程师资网络培训是质量工程规划项目,培训以精品课程的教学经验、理念、技术和方法为主要内容,着重提高参训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培训对象为高等学校承担与所开课程相同或相近教学任务的在职教师,重点是中青年教师。主讲教师主要由国家精品课程主持人和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奖教师担任。
研修班的具体办班通知由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以下简称“网培中心”)另行发出。拟参加培训的教师均需在网培中心网站http://www.enetedu.com上登记报名,相关培训信息登录网培中心网站查询。
对经学校有关部门推荐参加精品课程师资培训的教师,考评合格后颁发由我司和人事司共同签章的“高等学校骨干教师培训证书”。对参加培训并获得证书的教师,所在学校应承认其接受继续教育的经历,记入相关档案,并作为教师职务评聘的参考依据之一。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按照《关于实施精品课程师资培训项目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和要求,加大对高校教师培训经费的投入,支持高校教师参加国家精品课程师资培训,并将此文转发本地所有高校。各高校在制定教师培训计划时,要将国家精品课程师资网络培训作为教师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予以大力支持。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二○○九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