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各精品课程建设负责人:
按照省教育厅赣教高字〔2009〕67号《关于开展省级精品课程评选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学院2009年省级精品课程申报工作已启动,申报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省级精品课程的本科课程要求
1、课程原则上要求是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或量大面广的专业课;且在高等学校连续开设了3年以上。 2、课程负责人为本校专职教师,具有教授职称,且近三年主讲此门课程不少于两次。3、课程内容应充分体现“省级精品课程评审指标”的要求。 4、课程网站至少提供有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以及至少三位主讲教师(包括课程负责人在内)每人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鼓励将课件或全程授课录像上网参评),且必须按照“国家精品课程教学录像上网技术标准”制作。
(二)申报省级精品课程的高职课程要求
1、申报课程应符合高技能人才培养要求,体现职业能力培养和职业素养养成(详见评审指标); 2、申报课程应由学校、行业、企业共同参与建设,课程负责人以高职院校专任教师为主,负责课程建设的规划、组织与实施;3、课程网站应至少提供有该门课程的课件、案例、习题、实训实习项目、学习指南等教学相关资料; 4、申报课程的网上教学资源包含课程整体设计介绍录像(不超过40分钟)和课程教学录像(不超过15分钟),其中,课程整体设计介绍录像以说课为主,包括教学设计以及相应的教学设施、环境和实训实习场景等介绍,并附相应文字说明。
二、申报限额
今年计划评审产生200门省级精品课程,其中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和高职课程各100门。我院择优推荐3门。
三、申报办法和材料
(一)各高校从校级精品课程中确定拟推荐申报的省级精品课程,将推荐公文(1份)报送我厅高教处。推荐公文请注明各推荐课程的链接网址。
(二)申报省级精品课程,须填写《2009年度省级精品课程申报表》(一式60份)。
(三)除上述材料外,我厅不再接受其它纸介质材料。如确有其他必要的材料,可通过学校的网站展示,也可刻录成光盘(一式三份)一并报送我厅。
(四)所有推荐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所有申报材料请于2009年9月20日,送交教务处曾宪群,9月25日之前组织校内专家评审,公示。
四、课程申报负责人要承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引用的课程资源要注明来源,上网内容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五、课程申报高校要为申报课程提供建设经费,申报课程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后,要保证课程网站畅通,免费开放课程资源,并不断更新上网内容。
教务处
200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