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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评选表彰首届“中国职业院校教学名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09-06-19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

为庆祝建国60周年,表彰对发展我国职业教育做出杰出贡献的职业院校的教师,促进教师队伍建设,推动我国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和健康持续发展,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决定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开展评选表彰首届“中国职业院校教学名师”活动。现将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有关开展评选表彰“首届中国职业院校教学名师”活动的通知(学会[2009]4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中国职教学会分配我省推荐候选人11名。经请示省教育厅领导,决定在全省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中进行推荐。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按照《通知》的要求推荐候选人,一所学校至多只能推荐一名候选人,并于2009年7月1日前将推荐申报材料(含电子稿)报送我会秘书处(地址:南昌市八一大道567号教育大厦402室,联系人:马小惠,邮编:330006,联系电话:0791-8603802、13517093901,电子邮箱:maxiaohui0920@163.com)。学会将按照所分配的推荐候选人名额,采取专家评选和听取意见的方法,拟出初选名单,在报送教育厅审定后,将推荐候选人名单和相关材料,于2009年7月底前上报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第二届“中国职业院校教学名师”评选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六月五日